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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新北市學生美術比賽(校內收件日期:9/25)

『重要提醒』
1.有意交件的同學,校內截止收件日期為:9/25(二)
2.送件地點:四樓美勞教室
3.如有問題請洽教學組王老師26867705分機21

新北市107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 (以下為摘要,詳情參閱附件~)

壹、 依據:「107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
貳、 目的:為增進本市學生美術創作素養,培養學生美術鑑賞能力及落實學校美術教育,選拔優秀作品參加全國學生美術比賽,特辦理本項比賽。

參、 主辦單位:新北市政府教育局(以下簡稱本局)。

肆、 承辦單位:三重高中、永平高中、永平國小、新莊高中、淡水國小、新埔國中。

伍、 參加對象:
一、 本市各公私立國小、國中、高中(職)(含五專一至三年級)等在學之限齡學生均得參加。
二、 凡本市境內設立的外僑學校之學生,可由就讀學校依所在區別報名本市市賽。
三、 大陸地區臺商子弟學校及東南亞地區臺灣學校請參加本市「臺商學校專區」市賽。
四、 國小以上各類組美術班資格說明: 各校自訂選修課程之實驗性質美術班(如藝術才能美術班、藝術才能美術資優班等),有加深加廣美術相關專業課程(如素描、西畫、水墨畫、設計等)之事實者,應核實選擇參加美術班組比賽(請參閱附件1)。惟不包含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藝術才能資優(美術類)通過採「特殊教育方案」之學生。

陸、參賽作品組別、類別及參賽作品件數:
(參賽者請依所屬組別參加比賽,如就讀美術班(請參閱參加對象說明)請參加「美術班組」,非美術班請參加「普通班組」。)
一、組別: (一)國小組:包括公、私立國小學生。 (二)國中組:包括公、私立國中、國中補校、高中附設國中部、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。 (三)高中(職)組:包括公、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學生、完全中學高中部學生及五專前三年學生。
二、類別: (一)國小組分繪畫類、書法類、平面設計類、漫畫類、水墨畫類、版畫類等六類。
(二)國中組、高中(職)組分西畫類、書法類、平面設計類、漫畫類、水墨畫類、版畫類等六類。
三、 參賽作品件數:
(一) 國小組每一學校(不分是否設有美術班)應選送繪畫類、書法類、平面設計類、漫畫類、版畫類及水墨畫類各組作品各1至5件。
(二) 國中組及高中(職)組每校應選送西畫類、水墨畫類、書法類、版畫類、平面設計類、漫畫類各組作品各1至5件;如設有美術(工)班(科)組(包括設計類科)之學校,可送1至10件。
(三)同1類組每人限送作品1件,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1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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