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:新北市「115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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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申請資格:115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,3年級至8年級具藝術才能資賦優異潛能之學生。
2.申請方式:請逕至新北資優鑑定系統(http://gifted.ntpc.edu.tw)報名。
3.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。
新北市115學年度國教階段藝才資優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(公告版).pdf
新北市115學年度國教階段藝才資優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(附件)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