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:新北市「115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其他特殊才能(資訊)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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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申請對象:115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,具有資訊資賦優異潛能之國小3年級至高中3年級學生。
2. 詳細內容請參閱實施計畫。
1251490_115學年度高中以下學校資訊資優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(公告版).pdf